2022年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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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0966。

第三条学校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立高等学校。

第五条学校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卫慧路24号。

第六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普通高校文凭

第七条学院是省级全日制公立普通高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规划建设单位。学院下设水利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交通测绘工程专业、经济贸易专业、机电工程专业、信息工程专业、生物工程专业、生态环境工程专业等16个院系,医药和化学工业分部、动物工程分部、旅游和管理分部、艺术和科学分部、继续教育和培训学校、国际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已开设70个高职专业,在校学生2万多人。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2022年,我院计划安排70个专业从10个省市招生。学院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招生计划,由原籍省招生厅公布。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九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重大招生事项。学院纪检监察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条招生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规定。报名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报名批次,采用远程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学院在网上远程录取时,应严格执行省级招生部门统一规定的批量设置和备案原则。

第十二条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受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主要准入原则:

(1) 对于入班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志愿者跟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2) 对于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要求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整,可以调整到未完全注册的专业;不服从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第十四条学院对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不设限制(但录取后,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学校应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学生资助制度

第十六条学院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形式的奖励补贴制度。新生报到时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应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复审的,应当进行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第十八条报名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杨凌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卫惠路24号

邮政编码:712100

电话:029-87083921传真:029-87083940

电话:87083921、87083005、87083400、87084411

网址:http://www.ylvtc.com

邮件:ylzyzsb@163.com

第十九条学院未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我们保留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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