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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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怀化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怀化师范学院。英文名称:华华师范学院。

第三条办学性质:国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学校级别:大专。(国标代码:14663,省属高校代码:4780)。

第五条专业设置:包括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科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体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计算机应用技术,湖南省注册。

第六条学校地点:湖南省怀化市中房县景平小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在党委和学校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事宜。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日常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批准的招生计划,学校按专业编制招生计划,招收考生,并负责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5、完成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安排的招生工作。

6.协助学校教务处、学生事务部等相关部门对入学新生进行审核。

7、上报相关报名数据。

8、总结年度招生工作。

第三章入学条件

第九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招生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应当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学科建设、社会人才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学校党委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编制招生计划,经学校党委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根据需要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十三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招生。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考生、原高中毕业生、中职生。

第十五条外语:小学英语教育专业要求考试外语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于外语,但学校只安排以英语为基础外语的教学。

第十六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嗅觉差、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瘤和白癜风的考生不应申请师范和音乐表演专业。双耳听力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完全失聪的,不得申请学前教育或音乐教育。患有色盲和色弱的考生不得申请艺术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体育等专业。不能准确识别显示器上任何红、黄、绿、蓝、紫颜色的数字和字母的,不得申请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

第十七条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录取规定,学校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录取学生。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意愿和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专业安排按照志愿者顺序和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报告的专业已满且未遵守调整,则应将其返回到文件中。

第二十条凡报考我校艺术与体育专业的考生,均应取得省级艺术与体育考试资格证书。在满足省招生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所有获得省文体统考资格证书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最新规定计算综合成绩,然后将他们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结合专业志愿者选择最佳人选。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条录取方式采用计算机网络远程录取。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通过学校官网的招生信息公布,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发给新生,确保录取通知书安全、及时、准确送达。

第二十四条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招生监督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督工作。

第六章招生纪律

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三十条禁令”和“八项基本要求”的纪律要求。

第二十六条招生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秘密。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请参见《招生通则》或《招生须知》。

第二十八条助学贷款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此外,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开展勤工助学项目。学校建立了贫困工作制度,通过奖励、贷款、资助等方式,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通过各学科考试的学生,可以取得学校颁发的全日制专科文凭。通过相关部门考试后,学生可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报读我校组织的各类自考本科,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我校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专升本”考试。

第三十二条学校的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应当在招生手册、申请指南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第三十三条学校网站:http://www.hhsfgz.com ; 点击学校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主页上的招生就业,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和信息。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邮箱:huaihuaszzsc@sina.com

报名咨询电话:0745-2830270邮编:418000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前的招生规定与公司章程相抵触的,以公司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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